1.考試:
1.1 一至四年級每學期進行一次總結。
1.2 五至六年級全年共進行三次總結。
1.3 各級授課教師宜在每項單元課程完結後評估一次,以增加效度。
1.4 學生成績以A、B、C、D、E五個等級顯示(詳見備註)。
2.備註:
評估準則:
A級 學生對評核內容有深切的認識,技巧表現優異,上課時態度積極、心、投入參與活動,與同學相處融洽。
B級 學生對評核內容有認識,技巧表現良好,上課時專心,與同學相處融洽。
C級 學生對評核內容有一般的認識,技巧表現合乎標準,上課時專心。
D級 學生對評核內容的認識和技巧表現欠佳,技巧表現低於標準,上課時態度散漫。
E級 學生對評核內容未能掌握,技巧表現遠低於標準,上課時未能服從老師的指示。